绿皮书上的,大致条件:P=600-2Q;厂商成本:TC=3Q^2-400Q+40000,社会成本:TSC:4.25Q^2-400Q+40000,
厂商利润max,与社会福利max时的产量和价格,对厂商征税多少?
(我个人认为 MC=MR时厂商利润MAX,但P=MSC时社会福利max,但书上是MR=MSC时社会福利MAX?)而且我认为征税应该是mc(Q*)+t=msc(Q*),
书上是P'-P=T
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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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Q*是均衡时的产量,(我认为是msc=p时的产量,因为应该当作完全竞争时处理社会福利最大,若msc=mr则存在社会福利损失),庇古的征税是在完全竞争假设基础上的。
更主要的是我不明白t=p'- p,个人认为还是针对均衡时的产量确定msc与mc之间的差额确定税收(向上平移的距离),不该是价格之差。
如果是msc=mr,还是会有社会福利损失的。还望明示!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