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书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工机械塔式起重机,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研究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概况
规格型号:
安装高度:
二、租用日期: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设备期限为
年月起至年月止(甲方设备进场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设备或未书面通知甲方退场,甲方继续收付乙方租金至实际拆除退场之日)。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双方均未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视为乙方继续租用,其他条款不变。
三、租金计算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自设备进场安装完毕检测合格(或开始使用之日,以那个先为准)当日起算租金,至乙方书面通知的时间拆除塔吊上,按日计价。
型号:租金基价为
元/月/台(含维修保养费,不含操作人员工资,不含税价,不含指挥人员工资)。月租金按月计算,不足整月按月租金
÷当月天数量,按天计算。
注:设备在双方约定期限内使用完毕,乙方需提前二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
方提出设备报停,通知双方确认拆除时间,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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