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 伐 协 议 书
甲方:乙方: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约
208.49
亩山林交给乙方砍伐
,乙方修筑的运输道路尽量满足甲方以后施工的需要,
乙方配合
铲平修路两边的杂草,
红线范围内两座山顶
甲方需预留所需的树木乙方配合预留
。二、工期:在进场通知开工日期起,甲方要求乙方进场计划总人数
20人以上,工期为
20天。已签订合同
第二天起开始算
工期,如遇到雨天工期顺延,如乙方超期不能按期砍伐完林木
,甲方将按每天扣除
500元计算超日期费
作为处罚乙方的手段
,现场需要配合装木材的车辆由乙方自行安排,确保每天转运木材的需要
。三、砍伐工程交由乙方砍伐,如乙方无法进场施工的或进场人数不够的
,由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
同时在砍伐的过程中
乙方要爱护
现场木材不得浪费。
四、为确保采伐的顺利进行,甲方派管理人员
负责与太和公园
进行对接,确保乙方运输木方
车辆的进出顺利
并对乙方砍伐施工进行
监督管理,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现场人员安排的造成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
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罚
。五、砍伐质量要求,(1)乙方包砍包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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