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荣海运。
任何瞒报、谎报、漏报和误报货物品名或夹带未经申报货物等申报不实的行为,均构成违约,最高将会被收取50,000美元的违约金。
2.中远海运
即公告日期始,中远海运将对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误报或漏报的客户收取“特殊操作费”30,000USD/自然箱,同时将对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3.美森轮船
美森轮船在8月25日发布通知,再次强调对危险品货物申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对于危险品货物的瞒报、错报行为保留追究发货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对美森轮船签发提单的发货人采取限制/停止接受订舱的措施,同时征收最低每自然箱10000美元的违约金。
4.东方海外
东方海外于8月12日发布警示通告,再一次重申危险品货物申报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发现漏报、瞒报或错报行为,将按每集装箱收取3万美元的违约金。
5.万海航运
万海在6月20日发布公告,表示危险品箱必须提供真实的CLASS、UNNO、详细品名以及危险品申报书和包装证明书。如出现瞒报、漏报、货实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出,甲方须支付违约金USD100,000/UNIT,并在乙方通知后7天内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