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市燃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燃气管理机构、供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2.2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体,统筹安排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机构、供气企业、咨询机构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条例》、《南昌市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昌市城市规划区从事城市燃气新建、
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连续停止
5千户至1万户居民供气
12小时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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