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闻与法学院1998年综合考试考研试题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思想史、刑法、民法学、法理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
说明:本题共14个部分,每个部分25分,考生必须按自己报考的专业,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规定的四个部分答题,未按四个部分规定所答的题无效。
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9分)
1.国家结构形式 2.集体负责制 3.选举制度
二、简答(每小题8分,共16分)
1.简论宪法对国家权利的作用。
2.简论公民权与人权的关系。
中国法制史部分:
简述下列问题(1、2、3题各6分,第4题7分)
1.就从法经内容,试析初期封建制法律的本质和特点。
2.简述汉文帝改肉刑的因素及其基本内容。
3.简述《唐律》关于自首的规定。
4.简评明清充军刑。
中国法制思想史部分:
一、述“以刑去刑”。(5分)
二、述“明德慎罚”。(5分)
三、述“善法强国”。(5分)
四、述“名教即自然”。(5分)
五、述“托古改制”。(5分)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9分)
1.从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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