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总则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组织
应急状态处理程序
应急物资和相关人员通信录
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
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本项目部的工作顺利进行,
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由办公
室负责、安全员配合的日常工作机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职责
第一条项目部的消防工作由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每月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施工生产相适应。
第二条办公室对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各作业班组和分包队伍负责实施。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平常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消防意识。
第五条每月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同时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安全员会同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条禁止在炸礁船、爆夯布药船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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