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
[2011]259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1〕
133号),现将《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沿海地区区位优势独特、资源禀赋优良、工业基础雄厚、交通体系发达、文化底蕴深厚,在促进京津冀及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的批复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努力把河北沿海地区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区域、京
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我国北方沿海生态良好的宜居区,在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请河北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要求,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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