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签字盖章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规范监理人员对施工、监理资料签字盖章行为,特制定以下制度共同遵守。
一、程序
1.项目监理部施工、监理资料签字盖章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施工技术资料先由施工单位相关职务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由监理单位相关职务监理人员审核签字认可;
3.施工技术资料先由施工单位加盖相应级别公章认可后再加盖监理单位相应级别公章认可;
4.施工技术资料加盖监理相应级别公章时,原则上由该项目监理人员完成,若委托他人完成时,应将盖章程序告知明了;
5.建设单位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报告应由建设单位先加盖公章,再由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加盖监理单位相应公章;
6.验收通知书、验收会议纪要等无须签字的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盖章。
二、施工技术资料签字盖章要求
1.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监理专用章。
2.地基、基础、主体等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章。
3.工程初验会议纪要及整改报告,盖公章;
4.竣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盖公章;
5.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存在问题整改意见书,盖公章;
6.竣工验收其它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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