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公司管理制度
公交车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车队行政人员劳动纪律考核管理
第一条
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
(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
(工作因素除外
)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
(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
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
不得走串其它
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
),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
久座影响
她人工作者,一次考核
50元。 第四条
凡病、事、产、婚、丧假
,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说明事由
,写清起止日期
,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
,方可生效
(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 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
100元/天,连续旷工
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
15天作辞退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
50%,4
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
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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