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头等大事,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科学地分析和掌握事故的发生规律,采取有效的监督和预防措施,主动治理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四条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各站或个人对安全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加气站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1、交接班人员实行倒班工作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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