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用印管理
制度2016
年8月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用印
制度,保护公司的
用印安全,特制订本
制度。第二条公章的保管
:行政总裁
为第一顺位保管人,
副总经理顺位保管人。一般情况下由行政总裁保管
,但遇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的
情况,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如出差期间有文件需要用印)
,交由副总经理暂行保管
。出差返回
后,应重新交还至行政总裁保管。第三条公章使用的申请
:如需使用,申请人应发邮件给
保管人,列明有关事项(详见附件一
《公章用印申请表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保管人
根据事实情况判定是否批准用印;
如批准,应回复申请人
的申请邮件,
在申请人提交的
相关文件上盖章,并在《公章用印申请表
》的“用印批准人”一栏签字
。第五条《公章用印申请表》
的存档:由行政人员负责记录、
复核、保管等。第六条本制度由管理委员会
解释及不时修订。
附件《公章用印申请表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