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
平安管理,彻底消除
平安隐患,保证公司财产免遭危害,
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和各位员工必须把
平安工作摆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执行
本制度,接受公司
平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各自范围内严格履行职责,
并负完全责任。
平安防火制度
第三条火种管理
1.严禁一切
烟火进入站台、川堂、库房、电梯等,仓库工作人员不准携带任何火种入库,吸烟应到指定场所。
2.库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烧垃圾和杂物。
3.月台、川堂、库内不准动用明火作业。如确定需要,须报
平安主管人员批准,同
平安主任到场地监护现场,做好
平安措施,作业结束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四条电源管理
1.库区内〔包括所有建筑物
〕不准乱拉临时电线,违章安装插座;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确实需要,须报
平安主任批准,由专
职电工负责安装。
2.库房内电线架设时,主线要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阻燃
塑料管内,电线和灯头要装在库房通道上方。
3.未经许可,站台、川
堂、库房内不准使用各种电器;不准使用可燃料做灯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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