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合同集锦八篇
保证担保合同 篇1
贷款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变借款用处。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实际借款期限
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违约月利率 。
其次条 先决条件
以下条件未满意的,贷款人有权不供应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担保人依据贷款人要求供应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
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3、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消失影响借款平安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还款
1、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还款的按/季〕还款,从借款发放的/次季〕开头 还
款,还款日为每 〔月/季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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