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5-0114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
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核实
;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
到施工场地的混凝土经甲方表现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
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