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府发〔2006〕128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
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
“十一五〞文化开展规划,进一步加快我区文化事业和产业
开展,增强区域文化
开展活力、实力和竞争力,建设文明锡山、和谐锡山,打造文化名区,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锡山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大公共文化事业
开展投入1.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
开展假设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06〕43号)、江苏省
?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
开展假设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苏政发〔2006〕113号)以及无锡市
?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
开展的假设干政策意见
?(锡政发〔2006〕286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
开展的投入,建立文化
开展专项资金,并视财力逐年增加。
2.“十一五〞期间,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文化
开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区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
开展,包括基层公共文化设施
工程建设的奖励引导;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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