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情报信息机制工作报告
一、情报信息分级管理
对维护稳定情报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涉稳事件性质和轻重缓急,具体分为4个等级。
1、可能发生到乡或到村的较大规模集访,在单位内部进展的规划性聚集,以及其他可以由有关责任地区、部门、单位自行解决问题的信息,列为四级。
2、可能发生到村、赴县或在单位内部的较大规模聚集,或存在较大聚集闹涉稳事件的隐患需要村以上党委、政府指定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疏导化解工作的信息,列为三级。
3、可能发生到县、赴省或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聚集,或出现轻微违法情形的群体性涉稳事件件,需要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并做好随时启动现场处置预案准备的信息,列为二级。
4、可能发生赴省、进京或跨地区、跨行业的较大规模串联集集,或出现严重违法情形的群体性涉稳事件件,或发生暴力恐惧活动,或到重点、敏感部位制造恶劣影响涉稳事件件,需要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立即启开工作预案,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置的信息,列为一级。
以上情况已经发生的,比照上述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二、情报信息收集上报
1、应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联络员,建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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