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为了使学校
审计工作
标准化和制度化,
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学校改革、建设及
开展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和国家审计署、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内部审计是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内部监督及控制活动。
第三条学校审计
部门在分管校领导
的直接领导
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工作,同时接受省审计厅和教育厅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第四条学校设立
审计处,并配备具有审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能适应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的相关制度。
第七条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审计工作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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