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门面资产管理方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创新国有资产经营方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加快公益性项目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市国有资产经营(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县××区范围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重新公开出让。为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对象
县财政局位于城关镇府前街的附119-020栋门面,县公路局位于城关镇文明北路的109-146栋门面,县农机局位于城关镇民主西路的118-003栋门面(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处置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情况、处置方式和时间全部通过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工作做到阳光、透明。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处置的原则。处置工作必须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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