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学7749422350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因公的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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