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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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公司关闭门
案情简介:职工于2011年12月11日到公司天津分公司处工作。双方于2012年1月26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25日。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600元。后因公司计划关闭职工所在店面,故与职工协商将其调动至天津另一门店工作。双方就此未能达成一致。2013年7月4日,公司书面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现双方均认可双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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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公司关闭门
律师点评: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可能会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对企业的发展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如企业的合并、分立、资产转移、厂址迁移、组织架构调整、重大业务方向调整等等。而这些调整往往会导致企业与员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存在重大障碍,或继续履行会给双方带来较大的成本支出。例如,有企业本来的主营业务是实体产品销售,但经过战略转型后,主营业务变成了提供技术服务。这样的话,原先从事实体产品销售员工的部门可能就不复存在,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本就无法在继续履行了。再如,某工厂厂址原先在城市市区,后因为一些原因,工厂将厂址迁移至城市的开发区,这就给原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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