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之见证取样员手册目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取样:
是按有关技术标准、
标准的规定,从检验
〔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
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
“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
托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
同意托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
托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
托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
全然要求:①、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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