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促进
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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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等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
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在各项业务活动、普通民事活动、劳动用工、日常采购等活动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书面文件。
公司单方面对外出具的、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声明、说明、证明、承诺、公告等书面文件参照本细则管理。
公司不是合同签约主体,但合同内容对本行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的,该合同参照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
公司制度要求,对合同的制定、审查、签订、履行以及保管等各个环节进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合同分为示范合同与非示范合同。
示范合同,是指总
公司事先对合同内容、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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