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能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能
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
专业技能
人才队伍,拓展
专业技能
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做好公司员工职业发展中
专业技能
岗位相关职级推荐、申报、评审、聘任
、考核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专业技能
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注重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的原则。
发挥重点激励的原则。
向生产一线重点
岗位倾斜的原则。
严格遴选、择优聘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及相应组织机构,在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是
专业技能
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
职业技能等级设置
第五条职业技能等级在专业技能
岗位聘任。职业技能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一)高级
技师(二)技师(三)高级技工
(四)中级技工
(五)初级技工
第六条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技能等级的设置。各单位的设置在公司批准的定编定员的基础上,从本单位的性质、任务、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出发,各自按照以下比例确定: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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