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管理公司工资总额管理,理顺工资关系,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向一线倾斜、向专业人员倾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管理公司本部、各项目部
3、工资总额管理
3.1工资总额的核定
3.1.1
管理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控制标准,按管理公司实际情况,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分解下达至各项目部。
3.1.2
项目部工资总额按照“核定基数、工效挂钩、包干使用”
的原则,由项目部根据岗位定员、岗位工资归级标准等,制定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1.3
项目部在成本消耗控制范围内经审批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即超出工资总额控制指标的工资性支出)应上缴相应的税费。
3.1.4
工资总额计划一经核定原则不变,但遇上级规定而追加工资总额时可以调整。
3.2工资总额的使用
3.2.1
各项目部应在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设定工资基金专户,工资应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造表后,财务部门方可发放。
3.2.2
工资总额如有节余,项目部制定发放类别、标准,并报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也可留有部分用于下年以丰补欠。工资总额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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