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审批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审批总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综合处或区、县规划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后,于当日内送至执法大队或区、县规划部门监督科室办理规划验线。
执法大队或区、县规划部门监督科室,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工程测量成果》等材料后,在
3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进行现场灰线审验。
审验合格的,签发《建设工程验线结果通知单(合格)》;审验不合格的,也签发《建设工程验线结果通知单(不合格)》,并告之建设单位改正后重新申请验线。审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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