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一、类别与内容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的建设工程,在竣工后,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形成竣工规划测量成果。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完成后,申请人应持竣工规划测量成果等资料申请规划核实。经规划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其中,临时建设工程和城镇居民私房、村民农房无需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法定要件。
二、办理依据、程序及时限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5.《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6.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和专业规划;
7.《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8.《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9.《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二)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市规划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总服务窗口,高新区分局、直属第三分局(历城)和第四分局(长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