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教学计划
职业(工种)名称 家政服务员 等级 初级、中级
一、职业定义 具有一定的现代科学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较高素质的中级家庭服务人员。
二、适用对象 申请参加初级工鉴定者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
作一年以上的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级工鉴定者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
文化程度,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取得初级家庭服务上岗证一年的人员。
三、培养目标 通过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的培训,学员应熟悉本岗位工种的职业道德、护
理、营养、礼仪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烹饪、家居保洁、家电使用维护、居室美化等基本技
能和操作技术,达到能独立上岗、熟练操作的水平。
四、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
培训 140 课时,理论 70 课时,实践 70 课时:
序号 培训内容 课时
1 职业道德 10
2 基本礼节礼仪与语言: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生活习俗 12
3 日常的基本英语会话 12
4 家居保洁:居室的清洁与保养 12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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