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前期工作
3.2土地使用权获取途径
3.2.1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又称“批租”,属于地产一级市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
3.2.2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在投资开发经营的基础上,对出让土地的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横向土地经营行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已经全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的,完成投资总额的25%(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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