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差招待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出差
、招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出差管理办法
及实施细则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
需派员工出差
的。员工出差
依以下程序办理:
因公出差前应
填写“出差申请单”,
如情形特殊事前来不及办理时,须
在返差后
及时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出差期限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者,差旅费先自行垫付,
在返差后一周内
填写“出差旅费报告单”,向财务部报销差旅费用。
出差期限在三个工作日以上者,可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
财务部暂支
相应数额的旅费,
在返差后一周内
填写“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
如果没有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可于当月薪水中先予扣除,等报销
后再进行核付。
出差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
省内出差
,一周以内,由部门主管
批准;一周以上二周
以内由副总经理批准;
二周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省外出差,
一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一日),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乘坐公交车
、长途汽车原则上应以
客运公司的统一票据
为证;邮费应以
快递的票据为证
;因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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