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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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dCapf>内容简介:</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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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ext>
<P> 本书立足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这种理论强调的是过程,而不仅仅是初始条件和结果的对应关系。在金融产业中,监管、技术等环境因素触发了初始创新,但这并不能代表全部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在相互的竞争中同样会进行创新,其中金融机构的规模、数量、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都对创新活动起着这样或那样的积极或消极的作用。本书通过理论和经验研究,详尽地讨论了新金融工具创新过程和扩散过程。发展了新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扩散的理论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了经验实证。这是迄今为止系统研究金融创新过程的开创性著作。<BR> 过去二十多年新的金融工具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多数是表外业务。这些工具变得日益复杂,对其购买者和创造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人们还未充分理解这些工具,那么就会面临风险,并付出相应的代价,这种现象是众所周知的。<BR> 本书通过理论和经验研究,详尽地讨论了新金融工具创新和扩散的过程。该书把理论分析和当前实践中的创新联系起来,发展了新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扩散的理论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了经验实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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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ext><STRONG>译者前言</STRONG><BR> 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金融创新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媒体、学术界和金融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几乎每天都在谈论着这一主题,特别是安然事件发生后,对创新的讨论更是日趋升温。一般意义上,金融创新既包括了产品的创新,也包括了参与金融产品交易的方式、各种中介组织、市场制度和监管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尽管产品创新和相关制度与环境的创新是互动的,不过,大多数时候前者引导着后者。由于创新不仅带来新的逐利机会,而且也带来新的风险,所以无论是普通的投资者还是老练的专业人士无不睁大双眼,生怕漏过一丝有用信息。任何一种金融创新都可能重新改变利益格局,并且创新是动态的,原先获利的一方未必持续获利,有可能一夜之间世界改变了模样。这就是创新的魅力,也是创新研究的动力。<BR> 人们试图揭开创新的奥秘,并从中发现某种规律性的东西,以此来获得把握市场先机的优势。正如熊彼特指出的,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毁灭过程,企业家通过从事创新活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创新的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面临不确定性约束,这就导致创新活动的前景必然充满未知数。有些创新成功了,但更多的创新却失败了。所以熊彼特把创新和企业家联系到一起,而不是把它看做是普通人的行动。这一点在金融领域得到充分反映。早期的各种货币形式被创新出来,通过法权或某种宗教权威贯彻下去,并构成普通人生活的一部分。早期的结算工具和交易工具通过票据和相应的结算中心的发明普及开来,早期的投资工具则通过存单等形式和银行等机构的创立而逐步繁荣。这些金融产品和机构的创新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势力斗并通过政治领域的权力加以推广,逐步发育成正式的制度安排。创新的结果形成法律等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嵌入到这些创新活动中,才能够正常运转。<BR> 创新和市场势力、法权或政治权力相结合,不过是为了想获得持久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出现是为了回报创新者所承担的额外风险,一旦创新结果得到普及,成为一种成熟的技术和组织,额外的风险也就消散,相伴随的超额收益也就会耗散。为了阻止这种耗散,创新必须获得市场势力,通过抑制潜在的创新活动来弱化竞争。不过,对创新行为的抑制并不能完全阻止创新活动本身,只要存在创新的需求,就会有企业家参与创新过程,而众多的创新活动中,总存在一些创新会颠覆原先的市场势力。这就是创新的双刃剑性质。<BR> 创新的不确定性带来了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对于创新过程来说,创新的起源、时机、应用等每一个环节都值得探讨。从过去已有的研究看,人们更关注创新的缘由分析,利用一个标准的供求分析框架,人们讨论单个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展新产品或采用新技术、新制度的动机,这些引发创新的因素一般有监管、竞争、全球化、技术及易变的汇率和利率等。具体讲:从需求方丙看,一些研究认为,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风险规避、消费平滑和市场占先等因素驱动了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产品和制度;从供给角度看,一些研究则认为,金融机构本身追求超额收益、规避监管和分散风险等行为引发了产品和制度创新。其中创新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全球化、监管、技术、宏观经济走势等发生变化,不仅影响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风险感受,而且也会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和风险变化。<BR> 已有的研究大多把金融机构作为创新主体,这一主体在创新过程中常常是被动的,也就是说,环境的变化导致市场机会和风险感受的变化,机构接收到这些信息,进行产品和制度创新。但正如本书的作者所指出的,过去已有的文献大部分是描述性的,主要强调特定金融创新出现的因素,这些研究并不能解释:即使某些初始因素(比如监管)促进了创新,一旦这些因素消失后,为什么新的金融产品还在继续发展?显然,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对金融创新的完整过程进行研究。<BR> 本书作者的真正目的就是试图揭示金融创新的过程,而不仅仅停留在创新动因的讨论上。菲利普对欧洲的银行业有很深的研究,并且是多家金融机构的顾问,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非常熟悉;尼达尔本人就是金融工程师,专门负责资产组合和风险管理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他们在研究金融创新时,始终强调理论和实际的有机结合。特别是他们立足于现实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而没有拘泥于主流经济学的供求分析范式,这是难能可贵的。这也是我们选译本书的重要理由。<BR> 按照作者的观点,金融创新和其他类型的创新没有本质的不同,正因为如此,就可以采用产业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模型加以分析。与一般的产业组织文献不同,作者立足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这种理论强调的是过程,而不是初始条件和结果的对应关系。在金融产业中,监管、技术等环境因素触发了初始创新,但这并不能代表全部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在相互的竞争中同样会进行创新,其中金融机构的规模、数量、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就对创新活动起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模型,作者发现:(1)尽管创新时机和价值是随机的,创新主体还是试图寻求一个最优研发支出,从而导致创新时机和创新数量的变化,并且这些结果未必是社会最优的。(2)如果创新主体做出了某种创新,创新的采纳和扩散就成了创新过程的主线,创新主体的异质特性(比如规模)和攀比效应等外在因素共同导致了潜在采纳者的决策。(3)创新是一个发展、采纳和扩散的动态过程,其中竞争者之间是互动的,这一特征对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起着关键性影响。(4)信息外部性和网络外部性会和攀比效应相结合,导致创新结果不确定。如果一些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创新价值并不是和特定的机构关联,而是在机构之间分配。最优采纳时机的决策就是对创新利润的追逐。一旦参与创新的机构达到一定数量,就会给没有参与创新的机构带来压力,迫使它们必须加入到创新行列,这就类似于机构之间的“攀比”。<BR> 因此,环境的变化导致一些机构进行创新,但这些创新可能是个体的。更重要的是,一方面,信息外部性和网络外部性促使潜在竞争者可以通过模仿来实现创新采纳,从而导致原先的创新逐步扩散,形成整个行业的创新;另一方面,攀比效应加剧了采纳和扩散过程,因为如果一些潜在竞争者不采纳创新,就可能处于竞争劣势,有时即使这些创新未必有利,机构也不得不采纳。在这一创新发展、采纳和扩散的过程中,机构的规模和范围等特征通过竞争起着重要作用。竞争会耗散创新的超额回报,同时又会促进创新。金融业的发展路径和其他行业一样,竞争和创新相互作用,构成熊彼特所提出的“创造性的毁灭过程”。作者还通过票据发行便利和垃圾债券两种金融产品对上述理论进行了经验实证。<BR> 运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金融创新是一个较好的尝试,至少作者很好地揭示了金融产品创新的完整过程,特别是细致刻画了创新采纳和扩散带来的金融行业的变化。与已有的其他研究相比,这本著作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很有特色和价值的。不过,从最新的研究看,结合本书的理论模型,我们至少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探索:<BR> 1.考虑到金融创新的内在不确定性,如何在现有有限理性的模型基础上讨论金融创新的过程?已经有学者尝试建立金融创新的演化模型,但不同产品和制度的创新过程可能不同,通过有限理性模型的不同嵌入方式,并把产品和制度的创新分别分析,才可能搞清创新过程的性质。<BR> 2.作者主要考虑竞争和创新的互动,没有考虑环境和创新及竞争的互动,特别是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互动。显然,不同的制度环境下,金融机构的组织、治理等制度的创新不仅会影响到产品创新,而且也会反过来影响制度环境,比如监管。同样,金融产品的创新本身会带来制度层面的变化,这又会导致进一步反馈。如何处理其中的复杂反馈过程现在还没有讨论。<BR> 3.作者仅仅考虑了机构的行为、结构和绩效,这还是比较传统的产业经济学方法。在金融创新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行为也必须考虑进来。并且这些行为的性质会对创新本身产生重要影响。这已经被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证明。如何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考虑金融产品创新问题,也是今后的一个探索点。行为金融理论主要讨论有限套利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及资产定价问题,对创新讨论才刚刚开始,尽管有一些文献,但不足以有效解释金融创新的真实过程。<BR> 无论如何,这部系统研究金融创新的著作都会给读者带来一个惊喜。在组织翻译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巨大的困难,这种困难不在于语言,而是对书中出现的众多金融产品的理解。许多产品对我们都是陌生的,为了准确理解它们,翻译的时间一拖再拖。即使做最后的校对,也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否完整理解了。不管怎样,我们做出一些尝试,以求抛砖引玉。<BR> 全书由张玉仁初译了第1—3章;魏如山初译了第4章;冯健初译了第5—9章;杨娟初译了其余部分。杨娟和江艇对全书做了初校,最后由我进行终校。在金融产品和一些术语的译法上,尽可能参照现有的各种财经英汉词典,对部分没有现成译法的,通过咨询有关专家后译出。在此特别感谢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冯汉光先生和海通证券研发部的何绪强博士,他们替我翻译了那些较难的金融产品和术语,并给出了详尽的解释。书中错误由我负责。读者如果在本书或本套丛书中发现错误,敬请告知,我们将及时纠正,在此深表谢意。我的电邮是<a href="mailto:zhouyean@vip.sina.com" target="_blank" >zhouyean@vip.sina.com</A>。<BR> 周业安<BR> 2003年4月26日于人大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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