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防范和控制风险
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我司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我司下属各子公司、
各资产管理事业部。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目标是确保我司安全经营、稳健发展,优化风险收益,防范由
于我司销售的金融产品到期无法正常兑付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法律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风险准备金是对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计提准备金,反映企
业承担的风险和成本,用于弥补我司业务人员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
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金融产品财产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的
损失。
第四条 风险准备金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产品层面风险准备金,即从销售金融产品
管理费收入中计提,延迟发放给业务人员(金融顾问、产品经理),产品
正常结束后发放给业务人员;如产品出现兑付风险,则该部分风险准备金
优先用于弥补金融产品财产或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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