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
治理标准为提高用人单位
〔煤矿除外
〕的职业卫生
治理水平,标准职业卫生档案
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
治理?〔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47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
治理方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49号
〕的要求,制定本
标准。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
治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
正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
要紧内容:〔一〕建设工程职业卫生
“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
治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
治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见附件6
〕;〔七〕、行政、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
依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
要紧内容不能删减。涉及
工程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