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
资金管理暂行
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开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
效劳产业开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21
]25号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
合同能源管理
工程给予适当奖励
〔以下简称
“财政奖励资金
〞〕。为标准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 本
方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
效劳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
效劳公司提供必要的
效劳,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
效劳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
方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效劳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
工程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
效劳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 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
方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 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工程的节能效劳公司。第五条 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工程。已享受国家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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