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职责以及监督检查的依据、方法和工作制度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项目部(施工处)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机构2.1 专职机构
2.1.1
公司设工程部、项目部,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1.2
项目部(施工处)设质量组,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施工处)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质量处的领导。
2.2 兼职机构
2.2.1
施工班组设兼职质量员,负责本班组施工工序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业务上受项目部质量组的领导。
2.2.2
项目部的民工队伍独立构成班组的,也应执行2.2.1条。
2.3 相关机构
各级试验检测、计量和测量机构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网的成员,承担相应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 人员配置
3.l 公司项目部应设负责人,配备质量工程师和质量管理人员。
3.2 项目部(施工处)质量组(站)应设负责人,除配专职质量员外,还应配检测工。
3.3 大型项目部的专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员应由具有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3.4 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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