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
治理方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治理条例,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的通知
〔云南办发[1997]196号文
〕和关于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治理条例的通知
〔建质[2003]236号文件精神,确实加强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爱护本监理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监理部实际
情形和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机构及职责
监理部成立安全文明生产
治理领导小组,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
治理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多名安全监理工程师
。监理部安全生产
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政策
、法规、制度。安全文明生产
治理要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和〝管生产必管
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那么,实行监理部安全文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