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分
包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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