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堪〕
工程名 称:
工 程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有勘察人员编制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堪 察 人:
签 定 日 期: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详细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托方式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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