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全面加强物业集团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物业集团各类档案资料
(材料)的充分、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系统所有档案的管理。
3.职责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是物业系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
所属各单位及各部门是档案管理的执行部门。
4.工作内容
4.1 定义:
物业集团档案是指物业系统在企业
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
(纸质、电子、声
像、实物等
)的行政文书、资质证件、经济合约函件、业户资料以及音像图表等档案资料
(材料)。4.2 机构设置
物业集团本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隶属于行政管理总部。
物业集团
所属各物业公司
(管理处)经报批可设立自己的档案室,隶属于行政管理部。
物业集团本部各部
(室)不设立专门的档案室。
4.3 管理体制
物业集团本部档案室接受恒大集团档案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
所属各物业公司
(管理处)档案室的工作;负责物业集团本部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各物业公司
(管理处)档案室接受所在单位行政管理部的行政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档案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
物业集团全质办为档案管理的督察机构。
为保证档案管理的实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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