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协议出让的现状项目)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
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
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
8号)中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
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
25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号);5、《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办法》(
1993
年5月18日市政府第
6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
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7、《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
2002
年4月)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时限:
18个工作日(地价评审的
4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内)
审批步骤:
一、受理
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办理土地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