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的核心制度及条款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一、标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4.19.1.3 C2)。 二、内容 (一)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 (二)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成人失血量在800ml以下的原则上不输血。 (三)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三)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准签名。 (六)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或单例患者用红细胞超过 10U的,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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