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
双方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1.1.2
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时间处理的其它情形如下:
导致本工程无法施工的地震、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
. 1.1.3
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
/ .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 1.4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 1.5标准、规范
1.5.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设计、施工期间国家和地方现行及已颁发将要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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