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职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0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30 号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已经2010年4月26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0年7月1日起
施行。1999年7月12日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 长 骆 琳 二○一○年
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
与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与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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