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便于管理,利于生产,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一 条 、 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 二 条 、 施工 范围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管辖市区、城镇
第 二 条 甲方责任
3、 甲方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派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数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或收回 起重机 , 直至清退。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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