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1、概念:就是现代社会国家为主体,对工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能继续享有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层含义:①社会保险举办的主体是国家。②社会保险的目的是国家。③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④社会保险是以国家的立法为保证和依据的。⑤社会保险是建立保险基金为物质基础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 是实现社会保险目的的关键所在。
2、社会保险特点:①强制性。它通过国家立法来推行,要求合乎一定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②互济性。它要求参加者定期交纳保险费,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这样当有人遭遇风险受到经济损失时,可以按规定领到一定数量的保险金,实行风险分担,互助互济。③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加动生电动势 物质帮助,限于收入损失的补偿,而不与工资相等,如与工资相等,那就不是社会保险了。所以从社会保险那里得到的收入损失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只能是一定程度的补偿。即保障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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