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映晖 发表于 2009-10-27 11:24 
我也思考过房屋租金是否应当计入GDP,个人认为如果计入的话就会产生重复计算,比如一套房子在其建造完成的那一年已经计入当年的GDP,如果以后用来发租,再将每年的租金计入GDP,就会使这套房子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重复计算,但是和资产投资一样,因为房屋是耐用品,使用时间相当长,所以每年的折旧只占其价值很小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折旧能算入GDP,所以同样道理的话,房租虽然会重复但也能算吧。
什么计入GDP,什么不计入,主要是为统计一年时期创造了多少的产品与服务用的。
在统计过程中,往往会重复计算,所以就要做出一些规定,规定在哪一边计入,同是收入,在这边计入了,那么在另一个就不能再计入了。比如居民取得公债的利息收入,这部分收入要么计入间接税中,要么通过直接税计入工资等所得收入中,为了不重复计算,居民取得公债的利息收入就不能再作为收入计入GDP了,否则会重复计算。
但居民从企业取得利息收入,在收入法统计GDP时又要计入呢?这是因为,居民的取得利息收入,但从企业角度来看,就是利息支出,是一种成本。居民利息收入多了,相应的企业的成本也高了,这时它的税前利润也少了,不存在重复计算,或漏计算了。如果利息收入不计入,则计算GDP时,则漏统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