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质量验收中的两个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返工处理后的验收1.1 处理规定1.1.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1.1.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1.1.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1.1.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1.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2处理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5.0.7条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共规定了五种情况,前三种是能通过正常验收的。第四种是特殊情况的处理,虽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但经过加固补强等措施能保证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可以协商,根据协商文件进行验收,是让步接受或有条件验收。第五种情况是不能验收。通常这样的事故是发生在检验批。当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通常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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