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的到来
出口退税新旧政策解读
政策出台的背景自1985年4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免)税政策以来,经过27年的发展,有关政策和配套管理办法历经多个阶段的调整,还是存在文件繁多、规定零散、管理不便等问题。 为了稳定外贸出口、简化退税申报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了解和执行出口退税政策,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梳理出全部现行有效规定,进行了整合,在保持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针对出口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调整。
新文件概况:整合、规范、定义、概念明显受惠:对新办企业管理办法“解禁”,出口货物逾期申报后视同内销征税改为免税出口退(免)税的申报期限进一步延长 取消核销单概念变化:“免、抵、退”改为“免抵退”免税进口料件改为保税进口料件外汇人民币牌价改为外汇人民币折合率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