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责任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提高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章程》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披露发生违规,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如因信息披露发生违规需要追究责任,由合规法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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