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盗
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
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 60 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
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
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 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
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
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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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
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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